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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宜使用吊车吊装设备?
更新时间:2022.12.29 点击次数:次发生起重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其中由于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最多,据有关统计,大约占事故总数的60.5%;操作不当的事故占总起数的8.5%;无证操作导致的事故占总起数的8%;其他是由于缺乏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灵造成的。概括来讲,汽车吊车事故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关实施吊车设计、制造、尤其是使用修理和维护单位的领导对吊车机械安全使用重视不够是最根本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吊车具体操作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重效益轻安全;机械长期带病工作得不到解决;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行事,盲目指挥和违规操作2.吊车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和吊车机械安装、拆卸人员综合素质差,缺乏严格的管理、培训和持证上岗等制度。3.吊车设计、制造存在缺陷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青岛高龙吊车租赁公司根据多年租赁经验总结了以下几种不宜吊装的情况:
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青岛吊车出租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吊装设备正确使用的步骤:
1、设备的进场、上排 :在各项准备工作完全做好的情况下就开始组织设备的进场、上排和吊装工作了。
2、吊装前的准备工作:青岛吊车出租设备在吊装前必须做好全面仔细的检查核实工作。检查设备安装基准标记、方位线标记 是否正确;检查设备的吊耳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3、吊装索具的系接:主要包括滑车挂上吊耳、电动卷扬机的拉力试验和方位调整、拖排牵引和拖尾系统的设置等。
4、试吊:试吊前检查确认;吊装总指挥进行吊装操作交底;布置各监察岗位进行监察的要点及主要内容;起吊放下进行多次试验使各部分具有协调性和安全性;复查各部位的变化情况等。
5、吊装就位:由总指挥正式下令各副指挥检查各岗位到岗待命情况并检查各指挥信号系统是否正常;各岗位汇报准备情况并用信号及时通知指挥台;正式起吊使设备离开临时支座500—800mm时停止并作进一步检查各岗位应汇报情况是否正常;撤除设备支座及地面杂物继续起吊。
吊装的使用必须有以下的要求:
(1)土法施工用的滚动法装卸移动设备滚杠的粗细要一致年度应比托排宽度长50cm严禁带手套填滚杠。深圳大型吊装装卸车时滚边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滚道的搭设要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要用溜绳。
(2)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后再继续起吊。